乌公寓遭袭已致40死俄乌互相指责,到底谁干的?******
中新网1月17日电 综合报道,乌克兰第聂伯罗市居民楼突然遭导弹袭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这事儿到底是谁干的,俄乌各执一词。
俄方暗示是乌克兰防空导弹拦截目标时击中了住宅楼,乌方则暗示是俄方发射的巡航导弹击中了公寓。这情节和两个月前的波兰导弹乌龙有点相似,当时俄乌也是类似说法……
“最致命的平民伤亡事件”
乌克兰第聂伯罗市公寓楼14日突然遭遇导弹袭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乌克兰应急服务部门16日宣布,公寓楼遭袭击事件的死亡人数已增至40人,此外已有39人获救、75人受伤,另有46人仍处于失踪状态。
路透社称,这是乌克兰危机以来“最致命的平民伤亡事件”。导弹瞬间将九层楼的建筑夷为平地。
“我们都住在这样的建筑物里,我们都在想象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会怎样。这太可怕了,”附近的居民波琳娜说。
乌克兰指责是俄罗斯发射的导弹击中了乌平民公寓,并将此事件描述为“恐怖主义”行为。
乌克兰总统办公室副主任季莫申科在其官方社交账号发布消息称,公寓楼是遭俄军导弹击中。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谴责俄方对这起攻击“胆怯得不敢出声”。
泽连斯基还趁此机会表示,第聂伯罗袭击事件凸显了西方加快武器供应的必要性。这也证明了乌克兰目前需要更多武器来击败俄军。
乌方:“我们没能力干这事”
这次导弹击中居民楼到底是不是俄方的责任?乌克兰总统的高级顾问竟然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乌总统高级顾问阿列克谢·阿列斯托维奇日前表示,乌克兰防空系统拦截了一枚俄罗斯导弹后,一栋住宅楼发生爆炸,导弹最终击中了该地点。“‘导弹’被击落。它显然落在了公寓街区。但它在掉落时爆炸了,”他说。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表示,阿列斯托维奇的言论引起了许多乌克兰政府和军方官员的愤怒,他们指责这些言论是在败坏乌克兰军队的形象并将乌克兰认定为有罪的一方。
第聂伯罗市长甚至抨击这位总统顾问是“自恋的动物和臭嘴”,敦促乌克兰安全局(SBU) 进行干预。
为了反驳阿列斯托维奇的言论,乌克兰空军还公开表示,乌军并没有能够拦截俄罗斯KH-22巡航导弹的手段。
据空军称,1月14日,五架俄罗斯Tu-22m3远程轰炸机在库尔斯克州和亚速海上空发射了五枚Kh-22巡航导弹。其中一枚Kh-22导弹击中了第聂伯罗的一栋高层建筑。“自俄罗斯开始军事行动以来,已向乌克兰境内发射了超过210枚此类导弹,没有一枚被我们的防空系统击落。”
在多方压力之下,阿列斯托维奇也很快道歉,并说他的话只是事件的一个“版本”,而不是最终的真相。然而他后来又收回了道歉,坚称他的言论措辞谨慎,并且没有否认“俄罗斯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俄方:“他们自己都承认了”
对于乌克兰方面的指责,俄方的回应也很明确,不仅否认制造公寓楼袭击事件,还暗示乌克兰官员都自己承认是“你们干的”。
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克里姆林宫发言人佩斯科夫称,乌克兰政府应对这起致命的爆炸事件负责。
佩斯科夫对记者表示:“俄罗斯武装部队的攻击目标只针对军事目标,你们也已经看到了乌克兰方面的一些说法,他们说,这场悲剧是乌军防空导弹行动的结果。”
俄罗斯国防部也表示,14日的导弹袭击旨在针对乌克兰军方的指挥和控制系统,以及相关的能源基础设施。“所有指定的目标都被击中了。”
这个剧情看着眼熟
第聂伯罗公寓遭导弹袭击,和两个月前的波兰导弹风波,看着十分相似。相同的情节是俄乌各执一词,互相认为对方是罪魁祸首。最大的不同是,一个发生在乌克兰境内,一个发生在北约国家波兰境内。后者动静更大,调查结果也出的更快。
2022年的11月15日,波兰东部靠近乌克兰边境地区突然遭遇导弹爆炸,造成2人死亡。导弹爆炸刚一发生,波兰媒体和官员就表示,可能是“俄罗斯的导弹”坠入波兰领土。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也迅速发文,将责任归咎于俄罗斯。乌外交部长库列巴更进一步否认导弹是由乌克兰防空系统发射,称这是俄罗斯宣扬的“阴谋论”。
但是,俄国防部紧随其后发布声明否认,称俄军没有使用杀伤性武器对乌波交界地区的目标发动打击。部分波兰媒体的报道是“蓄意挑衅”。
美国总统拜登也“打脸”了乌克兰方面的表态,称“从弹道轨迹来看,它(导弹)不太可能是从俄罗斯发射的”。美国和北约的初步调查都显示,爆炸可能是由一枚乌克兰导弹造成的。但乌克兰不打算“承担责任”,北约不愿闹大,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