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识新友,不忘老友。”伴随海内外足迹,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外国友人的交往故事,成为一段段跨越山海的“老友记”;和老朋友代代传承的友谊,也投射着“国之交在于民相亲”的中国外交理念。
有的老友结缘于年少之时。老挝重要领导人贵宁·奔舍那的后人曾在中国求学多年留下青春的足迹,其中萨马诺·奔舍那等不少人都是习近平在北京八一学校求学时的校友。
2010年,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访问老挝时,专门抽时间与奔舍那兄妹会面。2017年,习近平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再次与这些老朋友、老同学相见。从在八一学校时奔舍那家族几个孩子穿的古铜色灯芯绒裤子,到他们打扫卫生的情景,习近平都记忆犹新。在萨马诺·奔舍那眼中,习近平一直都没有变,“习主席是一位重情重义的人,无论跟谁有过交往他都不会忘记”。
资料图:2021年10月15日,“澜沧号”动车组通过中老友谊隧道内的两国边界。新华社发曹安宁摄有的友谊始于早年的工作机缘,在常来常往中愈加深厚。1985年,时任河北正定县委书记的习近平赴美国艾奥瓦州马斯卡廷考察,萨拉·兰蒂女士负责接待工作。27年后,习近平再访马斯卡廷,来到兰蒂家中与老友重叙友谊。兰蒂说,习近平走进客厅的那一刻,整间屋子沸腾了。他一直在和老朋友们聊天,都没顾上吃饭。“他依然记得当年发生的每一件事,与老朋友们有聊不完的话。我们有太多回忆要重温。”
2018年,兰蒂撰写的回忆录《老朋友:习近平与艾奥瓦的故事》正式出版。2022年,她致信习近平感谢他对老朋友的珍贵情谊。习近平则在复信中希望兰蒂女士和艾奥瓦州老朋友们继续为中美两国人民友好作出新的贡献。
习近平跨越山海的“老友记”,不仅体现着中华文化中“人莫若故”的友情观,也是国际友谊的“双向奔赴”,是人与人之间走向心灵相通的一段又一段旅程。
在那次老挝“同学会”上,一起与习近平会面的,除了萨马诺兄妹,还有他们的下一代。“习主席特别着重讲了,要多跟下一代讲述我们自父辈开始的友谊,要把友谊一代又一代传承下去。”萨马诺说。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原州长培根自年轻时代就对中华文化十分痴迷,任期内多次访华,并由此与当时在福建工作的习近平成为好友。2001年正值福建省和塔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20周年,培根被授予“福建省荣誉公民”称号,习近平则接受了培根“到塔州走一走、看一看”的邀请。
后来培根不幸早逝,习近平2014年访澳期间专程去看望了培根的家人。培根的长子马克表示将积极促进和中国的经贸合作,次子斯科特则说,今后要带着女儿去中国。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习近平“老友记”经由岁月的陈酿,正越来越成为中国与世界交往大篇章的一部分。
资料图:厦门大学美籍教授潘维廉。厦大供图习近平的多年老友、厦门大学外籍教授潘维廉出版《我不见外——老潘的中国来信》一书,从外国人视角讲述中国改革开放的故事,帮助世界更好地读懂中国。这份浓浓的中国情,让习近平很感动。
从另一个角度看,习近平的“老友记”以及蕴含其中、穿越千山万水的情谊,也是中国长期以来交往国际朋友的缩影。
回顾历史,被称为中国人民“老朋友”的国际友人有许许多多,从载入史册的白求恩、埃德加·斯诺、艾格尼丝·史沫特莱,到如今的潘维廉、兰蒂等人,中国和老朋友的友谊代代传承,见证了国际合作朋友圈的不断壮大。
这也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中国人民是重情义的,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曾经风雨同舟、相互理解和支持的老朋友”。(完)(图片素材来源:新华社、中新社、中新网)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